家暴起诉离婚流程如下:
1.准备起诉书及相关证据。起诉书应当详细说明离婚请求、事实和原因,并收集与家庭暴力有关的证据,如伤疤照片、医疗记录、报警记录、证人证言等。
2.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书及相关证据。一般情况下,起诉应当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如被告人居住地与常住地不一致,可向常住地人民法院提出。
3.法院将在收到起诉书后进行审查。如符合受理条件,法院将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诉讼费用需要按照法院的要求缴纳。
4.立案后,法院将安排调解。调解无效的,安排开庭审理。双方可以在审理过程中陈述自己的意见和主张,并提供相关证据。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法律规定,对案件进行审理。
5.庭审结束后,法院作出是否允许离婚的判决。如发现存在家庭暴力事实,且调解无效,法院通常会裁定离婚。
离婚过程可能涉及财产分割、子女监护权等问题。因此,建议在起诉前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指导。与此同时,遭受家庭暴力的当事人应尽快寻求法律援助和保护,确保自身安全。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