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可以由一人承担,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双方协商一致:男女双方必须就债务的承担达成一致意见,且该协议不能损害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2、不能对抗债权人:即使夫妻双方达成了债务由一方承担的协议,该协议也不能对抗债权人。债权人仍然有权要求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3、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当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或者财产已经归各自所有时,才可以考虑由一方承担债务。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是原夫妻一方个人债务,那么在离婚后仍应由其个人来偿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