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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离婚纠纷的管辖法院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1、一般情况下,按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法院。离婚诉讼应当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另一方起诉离婚,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如果夫妻双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一方起诉离婚,由被告经常居住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不经常居住的,由原告管辖。

如何确定离婚纠纷的管辖法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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