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一项庄严神圣的结合,但当一段婚姻无法挽回时,离婚便成为必然的选择。在我国,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本文将重点探讨诉讼离婚,帮助您了解起诉离婚的受理条件。
一、起诉离婚怎么才能受理
1.符合婚姻法规定:
起诉离婚必须符合《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法定离婚条件,如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无法共同生活的。
2.提交起诉状:
离婚起诉状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管辖法院一般为被告住所地法院或原、被告住所地法院。
3.支付诉讼费:
起诉离婚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诉讼费。诉讼费的标准因法院所在地和案情复杂程度而异。
二、起诉离婚一方下落不明怎么办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8条规定,起诉离婚一方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人民法院应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期限为60天。公告送达期满,法院可缺席判决。
三、起诉离婚未满两年如何处理
《婚姻法》第32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但自婚姻登记之日起不满两年,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一般不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是一项较为复杂的法律程序,需要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收集证据、准备材料、提交起诉状并支付诉讼费。以上就是起诉离婚受理的主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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