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破裂是人生中的一大变故,选择诉讼离婚往往是不得已而为之。诉讼离婚的流程较为复杂,其中涉及到向对方告知起诉事项,本文将详细介绍起诉离婚如何告知对方。
一、起诉离婚怎么告知对方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起诉离婚应当由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起诉离婚的告知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
1、直接送达:原告可以亲自或委托他人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并要求被告签收。
2、邮寄送达:原告可以将起诉状副本以挂号信的方式寄送至被告处,并在信封上注明“送达起诉状”字样。
二、起诉离婚如何告知对方在国外
如果被告人在国外,原告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告知对方:
1、委托当地律师:原告可以在被告人所在国聘请律师,由律师代表原告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2、司法协助:原告可以向中国法院申请司法协助,委托被告人所在国的法院代为送达起诉状副本。
3、公告送达: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联系方式不详,法院可以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三、起诉离婚告知对方后对方不应诉怎么办
如果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拒不应诉,法院会依法缺席审理。原告在举证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后,法院可能会判决准予离婚。
起诉离婚告知对方的途径主要有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如果被告人在国外,可以通过委托当地律师、司法协助和公告送达的方式进行告知。如果被告拒不应诉,法院可能会缺席审理并判决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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