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是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法定程序,但并非所有起诉离婚的案件都会以离婚的判决结果结束。本文将探讨起诉离婚却不判离的可能性,并列举相关法律依据及必要条件。
一、起诉离婚怎么可以不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起诉离婚后能否不离,关键在于是否符合“感情确已破裂”的条件。
若起诉方未提交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被告方提交了证据证明感情并未破裂,则法院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
二、起诉离婚夫妻感情没有破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4条规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 夫妻感情基础;
2. 夫妻共同生活的表现;
3. 夫妻之间是否因家庭暴力、婚外性行为等原因发生过严重冲突;
4. 夫妻离婚的原因;
5. 有关组织或个人的调解结论。
若起诉离婚夫妻经过调解,认为夫妻感情并未确已破裂,可以撤回离婚起诉,或由法院裁定驳回离婚请求。
三、起诉离婚协议离婚未达成一致
《民法典》第1076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但夫妻双方无法就离婚协议内容达成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在审理协议离婚案件时,会审查协议内容是否合法、公平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若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一方反悔或双方在离婚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均可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变更或撤销该离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