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发证全国通用吗?答案是肯定的,劳动局发证在全国范围内是通用的,这也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局是负责颁发劳动合同书和劳动者技能等级证书的机构,而这些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都是通用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应当为每一名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等事项。而劳动合同书的颁发,就是由劳动局来负责的。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者技能等级证书是由劳动部门颁发的,用于证明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水平。这些证书的颁发也是在全国范围内通用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为每一名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等事项。劳动合同应当由劳动合同双方共同签订,并各自留有一份,自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部门应当根据职业技能标准,颁发劳动者技能等级证书,用于证明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