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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用盖章吗

房屋买卖合同是指房屋买方和卖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照法律规定,就房屋买卖事项达成的协议,以书面形式制定的合同。那么,房屋买卖合同需要盖章吗?

答案是需要。根据《合同法》规定:“不动产权利的设立、转让、变更、消灭,应当依法办理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为了保证合同的效力,房屋买卖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上加盖双方盖章。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双方应当明确合同的内容,包括房屋的基本情况、交易价格、付款方式、交付时间、房屋权属证明等。同时,双方还应当约定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相关条款。

如果房屋买卖合同中存在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就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人民调解、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房屋买卖合同是一项重要的法律文件,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上加盖双方盖章。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当明确合同内容,并约定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相关条款。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十一条

《物权法》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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