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行为的主体是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权行为的发生必须是执行职务所致。法人、其他组织法定表或代理所在单位实施,因而应由其所在单位承担民事责任。必须是执行职务中的不当行为。下面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 1、主体
-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怎么担责
主体
侵权行为的主体是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怎么担责
高度危险作业的担责,须造成了他人的损害,这里包括两个条件:
1、造成了损害后果,是指因从事高度危险作业而造成的他人人身或财产的损害;
2、这种高度危险作业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再者,高度危险作业的担责,应是作业人没有免责事由。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如果损害不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作业人就应承担责任。但如果损害仅因受害人的过失引发的,则从事高度危险作业者仍应承担责任,因为损害发生的根本原因仍在于作业的高度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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