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向客户赠送的样品并不是必须要立合同。因为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呀,如果是属于一种无偿赠与这种情况的话,并不是一定要签订书面的合同的,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的意见就可以了。下面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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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向客户赠送的样品要立合同吗?
无偿向客户赠送的样品并不是必须要立合同。无偿赠与不是必须要有合同,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赠与合同必须为书面形式,所以一般情况下并不要求赠与合同必须是书面形式。
《民法典》第十一章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百六十条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第六百六十条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设备无偿使用的合同能签订吗?
设备无偿使用的合同能签订,只要是在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情况之下,能够签订,这是属于合法的一种状况。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无偿使用的合同如果符合合同生效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的,合同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当事人要履行合同。
《民法典》
第133条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第143条 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第135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
第136条 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法律上行纪合同是无偿合同吗?
行纪合同不是无偿合同,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合同只能是有偿合同。行纪合同在大陆法系国家及我国民法典理论上又称信托合同。行纪合同的特点:
(1)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行纪事务,其行为直接为自己设定权利义务,其行为后果也由自己承担
(2)行纪人以委托人的费用办理购销、寄售等事务,其购销取得的财产归委托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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