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的标的类型有:给付之诉、确认之诉、变更之诉等,对于不同的民事诉讼标的认定应当基于实际的矛盾原因来进行处理,需要情况下都是需要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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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的标的有几种类型?
诉讼标的是当事人之间发生争执并要求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诉讼标的是诉的客体,是法院裁判的对象。当事人是因民事权利义务发生争议才到法院进行诉讼的,所以,当事人争执的特定的民事权利义务便成为法院裁判的对象。每一个诉讼案件至少有一个诉讼标的,但有的案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诉讼标的。
在不同类型的诉中,诉讼标的也有所不同。
1、给付之诉的诉讼标的是原告基于与被告存在的某种实体法律关系提出的要求被告履行给付义务的请求;
2、确认之诉的诉讼标的是原告请求法院确认他与被告之间存在或者不存在某一实体法律关系;
3、变更之诉的诉讼标的则是原告请求法院变更或消灭与被告之间存在的某种法律关系。
诉讼同一标的和标的同种类的区别是什么
主要区别在于诉讼的类型不同、具体内容不同等,诉讼标的同一种类有以下三种可能:
1、基于同一事实或法律上的原因形成的同种类诉讼标的。如:公交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该车上的乘客数人受伤,受害的乘客要求赔偿的诉讼。
2、基于同类事实或法律上的同类原因形成的同种类诉讼标的。如:数个业主欠交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向欠交物业管理费的数个业主提起的交纳管理费的诉讼。
3、基于数人对同一权利义务的确认形成的同种类诉讼标的。
什么是诉讼标的额
标的指的是标的物,也就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物品、金钱、义务、均可以成为合同的标的物。标的额也就是案件中物品的价值,金钱的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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