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未到期,如需解除合同,通常需要满足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或者法定的解除事由。
1、合同中约定了特定的解除条款,双方可以按照约定进行解除。
2、合同未明确约定,但出现了法定解除事由,如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
3、双方也可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双方应就解除合同的事宜进行充分沟通,明确解除合同的时间、条件以及后续事宜的处理方式。同时,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如书面协议、邮件、短信等,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证明自己的权益。
在解除合同前,建议双方先进行沟通协商,明确解除合同的意愿和条件,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解除合同后,双方应办理相关手续,如退还押金、交接房屋等,确保合同解除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