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网逃”是公安机关在特定情况下采取的一种侦查措施,主要针对以下情形的犯罪嫌疑人:
1. 刑事犯罪:涉及刑事犯罪的案件,犯罪事实清晰明确。
2. 案犯在逃:犯罪嫌疑人逃避追捕,尚未归案。
3. 紧急情况:对于已办理拘留或逮捕手续但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捕获的嫌疑人,或者从监管场所逃脱的人员。
4. 特殊情况:案情重大、紧急,需要立即采取行动的在逃人员。
在上述情况下,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可以在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下,先行将犯罪嫌疑人信息发布到网络上进行追逃,即“挂网逃”。这一措施旨在通过公开信息,动员社会力量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