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去世了,她的父母有继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以下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个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所以,妻子的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然而,如果死者在死前就其所有个人合法财产签订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并指定父母以外的人为继承人,则父母无权继承。
总之,妻子去世后,父母是否有继承权,取决于是否有有效的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作为法定继承人,她的父母在没有这些文件的情况下享有继承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