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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二婚再婚要带什么证件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在考虑离婚后再婚并办理结婚证所需的证件时,应携带下面证件

1、确保携带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这是办理结婚登记的基本要求,以证明个人身份并确保法律流程的顺利进行。

2、务必带上户口本原件。由于再婚涉及个人身份的确认,因此仅需携带本人所在页的户口本,以便快速完成登记手续。

3、为了确保顺利办理结婚登记,还需准备结婚登记照。建议提前在照相馆拍摄证件照,如果时间紧张,民政局现场也可以拍摄。照片应为大二寸规格,并准备三张。

4、对于离过婚的人士来说,必须携带离婚证或具有法律效力的离婚判决书。如果是协议离婚,需提供离婚证;如果是诉讼离婚,则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离婚判决书。在完成结婚登记后,相关证件将被回收。

综上所述,为确保离婚后再婚并顺利办理结婚证,务必携带上述所需证件。

离婚二婚再婚要带什么证件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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