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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关于业主共有部分的规定,民法典规定哪些是业主共有部分

《民法典》中对于业主专有部分的相关规定是,专有对于专有部分业主是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的,不过,业主在行使相关权利的时候,要注意尊重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专有部分通俗点来讲就是业主自己购买的这套房子,共有的部分,小区业主都有使用权。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民法典业主专有部分的规定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二条【业主对专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业主撤销权的范围是怎样规定的?

业主撤销权的范围是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业主可以行使撤销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定的效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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