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种,是针对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劳动者进行物质补偿和康复治疗的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赔偿款的分配问题是工伤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工伤职工、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障机构等多方的利益。
一、工伤保险赔偿款给公司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伤职工本人上一年度工资收入的标准支付工伤职工工伤期间的工资。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还应当承担工伤职工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以及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费用。
也就是说,工伤保险赔偿款不给公司,而是由用人单位承担。
二、工伤保险赔偿金用人单位能用吗?
工伤保险赔偿金是专项资金,只能用于支付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不能用于其他用途。
三、单位垫付工伤赔偿金,保险公司赔偿后可以领回吗?
单位垫付工伤赔偿金,保险公司赔偿后可以领回,前提是符合以下条件:
1. 单位已经依法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费;
2. 职工因工受伤或者患职业病,符合工伤待遇的条件;
3. 单位垫付工伤赔偿金的凭证齐全、真实有效。
单位垫付工伤赔偿金后,应当及时向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和工伤待遇,并在收到社保局发放的工伤待遇补助金后,及时将垫付的工伤赔偿金收回。
工伤保险赔偿款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单位垫付工伤赔偿金后,符合条件的可以向保险公司申领赔偿金并领回垫付的金额。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