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患者在结婚前不告诉对方不一定构成骗婚。
骗婚通常是指一方在婚姻关系中故意隐瞒重大事实,导致另一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作出结婚决定的行为。对于乙肝患者来说,如果他们在婚前故意隐瞒自己的病情,可能会被认为是不诚实的,但是否构成婚姻欺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根据《民法典》,如果一方婚前患有重大疾病,未告知配偶,配偶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伴侣病情的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要求撤销婚姻。
但乙肝是否属于民法典规定的“重大疾病”,需要人民法院依法认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