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业收入需缴纳相应的税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和个人所得税法,个人从事副业的收入,无论是劳动报酬、报酬、特许权使用费还是其他形式的收入,都需要依法纳税。
1.综合所得:劳务报酬所得通常并入综合所得,与其他工资、薪金所得一起计算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为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范围为3%至45%。
2.预扣预缴:个人副业收入由他人支付的,支付人通常是扣缴义务人,需要按规定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对劳动报酬所得,一般先扣除一定比例的费用,再按余额计算应纳税额。
3.年度汇算: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若在年度内有预扣预缴税款,则需在年底进行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包括下列各项个人所得: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