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都在外省可以办理离婚,但只能诉讼离婚。协议离婚要求双方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因此不能异地办理协议离婚。
诉讼离婚当事人可以在离开户籍所在地一年以上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夫妇一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另一方起诉离婚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离开居住地一年以上,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没有经常居住地,原告提起诉讼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应当管辖。
上述居住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常住地是指公民离开居住地至起诉时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就医住院的地方除外。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