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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公证了就属于谁吗

蒋隽哲 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房产证公证并不意味着房屋产权就属于谁。在房产公证后,产权仍然归属于不动产权证书上记载的权利人。公证只是对房屋买卖合同进行证明,以确保其合法有效,与房屋产权的转移无关。

在房产公证过程中,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个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与约定内容相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通过以上材料的准备和公证流程的完成,可以确保房屋买卖合同的合法有效,但并不会导致房屋产权的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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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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