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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发多了员工不退合理吗

蒋隽哲 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如果工资发多了,员工不退是不合理的。

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员工退还多余的工资。如果员工不退还,用人单位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护合法权益。

因此,如果发现工资多发了,员工应该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确认问题,并按照双方协商的方式进行退还。如果无法协商,双方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法院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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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九百八十七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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