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农村拆迁补偿的新规定主要包括:
1.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到十倍。
2.安置补助:根据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按被征用耕地数除以被征用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用耕地数计算。每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标准是前三年耕地平均年产值的四到六倍。但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3.青苗补偿标准:对刚播种的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生长期的作物,最高产值按第一季度补偿。粮食、油料、蔬菜幼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经济树木,应尽量移植,土地使用单位应支付移植费;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土地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实际价值进行补偿。
4.其他补偿:农田水利设施拆迁及其他配套建筑、井、人工鱼塘、农场、坟墓、厕所、猪圈等补偿,按有关标准支付迁移费或补偿费。
具体的补偿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查阅当地政府发布的官方文件,以获取准确的信息。面对拆迁,农民要了解自己的权益,如有必要,可以寻求法律援助,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