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造货币罪是指通过挖掘、剪贴、揭层、拼凑、涂改等方式对真币进行处理,改变货币的真实形状、图案、面值或数量,改变票面面额或增加票面数量的行为。
构成变造货币罪的,应当符合下列构成要件:
1、具有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自然人犯罪的主观目的是故意的,并具有非法牟取利益的目的;
3、犯罪行为是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证券;
4、侵权的对象是国家有关证券的管理制度。
构成变造货币罪的,具体处罚量刑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金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变造货币,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