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欠职工钱不给,职工可通过与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以及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权。
1. 与单位协商解决:这是解决问题的首选方式。职工可以与单位的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明确提出单位欠款的事实和金额,了解单位拖欠的原因。有些情况下,单位可能是由于资金周转困难等客观原因导致暂时无法支付欠款,通过友好协商,双方可以达成还款计划或解决方案。例如,约定在一定期限内分期偿还欠款等。
2.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协商不成,职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单位拖欠职工工资等款项的行为,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劳动监察部门会要求单位限期整改,若单位拒不整改,将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投诉时,职工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证明单位欠款的事实。
3. 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一种较为常见的解决劳动纠纷的方式。职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过程中,职工需要提交仲裁申请书以及相关证据,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单位不履行仲裁裁决,职工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 提起诉讼: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职工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理,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诉讼过程相对较为复杂,需要耗费一定的时间和精力,但法院的判决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能够更有效地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5. 收集证据:在整个维权过程中,职工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聊天记录、录音等,这些证据将有助于证明单位欠款的事实,增加维权的成功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