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结婚 > 结婚知识 > > 正文

婚姻法可撤销的情形

洪宏波 律师
洪宏波 律师

福建金方正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事,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推荐

婚姻对于每个人来说都至关重要,而在婚姻法中存在一些可撤销的情形。了解这些情形能让我们在婚姻关系中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接下来将为大家详细介绍。

一、婚姻法可撤销的情形

在我国婚姻法中,主要有两种可撤销婚姻的情形。

第一种是因胁迫结婚的。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如果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例如,一方以伤害另一方父母为威胁,强迫对方与其结婚,这种情况下受胁迫的一方就有权申请撤销该婚姻。法律这样规定,是为了保障婚姻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确保结婚是基于双方自愿的基础之上。

第二种是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这里的重大疾病通常包括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等。比如一方患有艾滋病但在婚前未告知另一方,另一方在婚后知晓后,就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这样的规定是为了保护婚姻当事人对另一方健康状况的知情权,避免因一方隐瞒重大疾病而使另一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陷入不利的婚姻状况。

婚姻法可撤销的情形(0)

二、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的区别

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在很多方面存在区别。

形成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因为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包括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等情形。例如,双方是直系血亲而结婚,这种婚姻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而可撤销婚姻主要是因为胁迫以及一方隐瞒重大疾病这两种情况。

请求权人不同。无效婚姻的请求权人可以是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比如在重婚的情况下,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都可以作为请求权人。而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只能是受胁迫方或者被隐瞒重大疾病的一方。

请求权行使的时间不同。无效婚姻只要无效情形存在,请求权人随时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而可撤销婚姻有明确的时间限制,受胁迫方应在胁迫行为终止或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隐瞒重大疾病的撤销请求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效力不同。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而可撤销婚姻在被撤销前,婚姻是有效的,一旦被撤销,婚姻自始无效。

三、可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

可撤销婚姻一旦被撤销,会产生一系列的法律后果。

在人身关系方面,婚姻被撤销后,双方不再具有夫妻的身份。他们之间不存在夫妻间的扶养义务、忠实义务等。例如,在婚姻被撤销后,一方生病不能再要求另一方承担扶养责任。同时,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享有的配偶身份权也随之消失。

在财产关系方面,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比如在可撤销婚姻期间,双方共同购买了一套房产,在婚姻被撤销后,先由双方协商如何分割该房产,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考虑双方的过错情况进行判决。一般来说,受胁迫方或者被隐瞒重大疾病的一方通常被视为无过错方,会在财产分割上得到照顾。

在子女抚养方面,婚姻被撤销并不影响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例如,在可撤销婚姻期间生育的子女,在婚姻被撤销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仍需支付抚养费,享有探视权等。

综上所述,我们了解了婚姻法中可撤销的情形、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的区别以及可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相关问题包括:申请撤销婚姻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法院审理可撤销婚姻案件的流程是怎样的?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关于本站: 法助手

海量律师平台已认证,专业律师精准解答您的问题,汇聚执业多年律师团队,办案经验丰富,极速问律师最快10秒响应!免费提交法律问题,律师在线回复,智能推荐擅长领域已认证律师为您服务。

提示:法律问题咨询具有特殊性,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热门文章

有法律疑问?咨询在线律师,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