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起诉意见属于保密文件,一般不向犯罪嫌疑人家属公开。诉讼意见书是公安机关在调查结束后,将案件移送检察院时制作的法律文件,以建议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根据刑事诉讼法,起诉意见书并非直接交给犯罪嫌疑人,而是在审判阶段将起诉书交给被告人。
如果家属已经委托律师,律师可以在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的前提下,查看起诉意见,并将相关信息转述给家属,而不泄露证据细节。
如果家属同时是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提供起诉意见。
律师在处理案件时,应遵守法律规定,不得从事任何可能妨碍诉讼的行为。如果家属要求律师进行非法行为,律师有权拒绝继续辩护或代理。
综上所述,起诉意见书的查看通常是有限的,家属很少直接获得该文件,除非法院通过律师或在特定的司法程序中获得允许。
法律依据:
《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第十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通知辩护的,应当将通知辩护公函和采取强制措施决定书、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判决书副本或者复印件送交法律援助机构。
通知辩护公函应当载明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姓名、涉嫌的罪名、羁押场所或者住所、通知辩护的理由、办案机关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