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4年了还能起诉。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已经超过三年,这意味着原告可能丧失了胜诉权。但是,如果存在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即使欠条还款日期超过了三年,也不一定超过了诉讼时效。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民事诉讼的时效期限为三年。这个期限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在这个期限内没有提起诉讼,那么权利人可能会失去法律的保护。
然而,如果在这三年诉讼时效期限内出现了特定的情况,例如权利人催告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同意履行债务等,那么这个诉讼时效期限可能会被中断,也就是重新开始计算。因此,即使欠条已经超过四年,如果存在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仍然可以提起诉讼并有可能获得胜诉。
另外,如果权利人在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内都没有提起诉讼,那么人民法院将不再保护该权利。但是,如果存在特殊情况,例如权利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无法在二十年内提起诉讼,那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诉讼时效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