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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的构成要件有哪四个(挪用资金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1、行为人是从事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物品工作的人员。2、行为人在主观上是出于过失。如果行为人是故意制造爆炸等事故的,则不构成此罪,而应适用刑法其他有关条款定罪处罚。3、行为人必须具有违反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为保证危险物品的安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制定的管理规定的行为。4、行为人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的行为必须引起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才构成犯罪。

危险物品肇事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危险物品肇事罪,是指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由于过失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物品的过程中,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从司法实践中案件情况看,主要是从事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职工,但不排除其他人也可能构成本罪。

4、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违反危险品管理规定的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结果具有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的主观心理。至于行为人对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的本身则既可能出于过失,也可能出于故意。

自动投案的认定情形有哪些

自动投案,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归案之前,出于本人的意愿而主动向司法机关或者个人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自愿置于司法机关或个人的控制之下,接受进一步交待自己犯罪事实的行为。

属于自动投案的情形有:

(一)投案行为必须是发生在犯罪人尚未归案之前,这是自动投案的时间规定。

(二)投案行为是犯罪分子的意志所决定的,这是自动投案是否成立的关键。

(三)必须是向司法机关或者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犯罪行为。

(四)必须是自愿置于有关司法机关或者个人的控制之下,等待进一步交待犯罪事实。

投案自首有时间限制吗,犯案已经好久还可以自首吗

根据我国《刑法》,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一般来说,自首没有时间限制。只要是在被抓获以前向有关部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罪行的,可以认定为自首。

《刑法》规定,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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