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借条上注明的金额与实际借款金额存在出入时,首先要做的是核实借款的实际情况,包括借款时间、地点、支付方式等。确保双方对借款金额有明确的共识,避免因误解或沟通不足导致纠纷。
如双方对借款金额存在争议,应首先尝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问题。可以共同回顾借款过程,查找是否存在误解或遗漏。如协商无果,可寻求第三方调解,如亲友、社区调解组织等,帮助双方达成和解。
若以上途径均无法解决问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此情况下,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如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以便在法庭上证明借款事实。法院将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