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逃逸无事故在一定条件下有可能取保候审,但并非必然可以。取保候审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并由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审查决定。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对于醉驾逃逸无事故的犯罪嫌疑人,如果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如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或者虽然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且没有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的行为,那么可以向相关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但醉驾逃逸本身就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即使没有发生事故,也会对公共安全造成潜在的威胁。因此,在审查取保候审申请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会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以及取保候审的条件等因素,来决定是否批准取保候审。
总之,醉驾逃逸无事故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申请取保候审,但具体是否能够获得批准,还需由相关机关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进行审查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