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套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但前提是必须先还清首套房的公积金贷款。
如果借款人首次购房时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并且该贷款尚未结清,那么在购买第二套房产时,将无法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相反,如果第一套房是通过商业贷款购买且目前仍在按揭中,借款人仍有资格使用公积金贷款来购买第二套房产。
一旦首套房的贷款已经全部还清,不论原先是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借款人都可以再次利用公积金贷款来购买第二套房。在这种情况下,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将会按照购买第二套房的标准来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公积金贷款在处理第二套房贷款时,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会有所不同。第二套房的认定通常包括个人名下已有的全款购买房产、个人名下已结清并出售的贷款购买房产后再次申请贷款购房等情况。购买第二套房时,购房者还需要支付相应的契税和个人所得税,其中契税一般约为房产市场价的60%,个人所得税则通常为房产交易价的1%。这些税费的具体数额可能会根据当地的具体政策有所变化。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