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均分,但并非完全一人一半。
离婚时按以下方式进行财产分割:
1、双方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所有权的,按照双方约定处理。
2、如无特别约定,则在离婚时不分割个人财产,仍归一方所有。
3、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如何分割。双方不能自行协商的,可以起诉法院,由法院判决。法院将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