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的案件结案后,债权人仍然有权继续追究债务人的责任。案件结案并不意味着债务消失,而是意味着法院已经作出判决或裁决。债务人未按判决或者裁决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再次向法院申请执行,继续追偿债务。
法院强制执行欠钱不还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当事人必须履行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刑事判决、裁定;
2、法庭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不服的,可申请复议;
3、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满意的,可在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采取强制措施,责令其在指定期限内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