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构成民事侵权的,一般需要赔偿被侵权人因强拆行为遭受的直接财产损失,赔偿方式包括恢复原状、金钱赔偿等,具体赔偿要根据实际损失情况确定。
1. 确认损失范围:首先要明确因强拆导致的损失有哪些。这包括被拆除房屋本身的价值,可根据房屋的面积、结构、建造时间、市场评估价等因素来确定。例如,若被拆除的是合法的住宅,可参考同地段类似房屋的市场价格。屋内物品的损失也在赔偿范围内,如家具、家电、衣物等。对于这些物品的损失,被侵权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购买凭证、照片、视频等,以证明物品的存在及价值。
2. 赔偿方式:赔偿方式主要有恢复原状和金钱赔偿。如果强拆行为只是对房屋造成部分损坏,且在技术和经济上可行的情况下,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将房屋恢复到强拆前的状态。但在大多数情况下,由于房屋已被完全拆除,恢复原状可能不现实,此时通常采用金钱赔偿的方式。金钱赔偿应足以弥补被侵权人的全部损失,包括房屋价值损失、物品损失以及因强拆导致的搬迁费用、临时安置费用等。
3. 评估鉴定:为了准确确定赔偿金额,可能需要进行评估鉴定。对于房屋价值,可委托专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对于屋内物品损失,如果双方对物品价值存在争议,也可委托相关的价格评估机构进行鉴定。评估鉴定结果将作为确定赔偿金额的重要依据。
4. 举证责任:在强拆民事侵权赔偿纠纷中,被侵权人需要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要证明侵权行为的存在,即强拆行为是由侵权人实施的;证明自己遭受了损失,以及损失与强拆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如果被侵权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证据,如某些政府部门掌握的强拆相关文件等,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5. 协商与诉讼:被侵权人可以先与侵权人进行协商,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将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