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征地拆迁 > > 正文

厂矿企业拆迁补偿标准不合理向法院起诉的费用有哪些?

吴晓燕 律师
吴晓燕 律师

四川泽珲律师事务所

擅长:综合咨询, 刑事案件, 合同纠纷,

推荐

厂矿企业拆迁补偿标准不合理向法院起诉的费用主要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以及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1. 案件受理费:这是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必须缴纳的基本费用。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一定比例分段累计交纳。对于厂矿企业拆迁补偿纠纷这类财产案件,若诉讼请求的金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例如,厂矿企业诉讼请求的补偿金额为50万元,那么案件受理费为50 +(100000 10000)×2.5% + (200000 100000)×2% + (500000 200000)×1.5% = 50 + 2250 + 2000 + 4500 = 8800元。

2. 申请费:在诉讼过程中,如果厂矿企业有申请财产保全、申请支付令、申请公示催告等情况,需要缴纳申请费。比如申请财产保全,根据保全财产的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3. 其他费用: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由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代为收取。在厂矿企业拆迁补偿纠纷中,可能需要鉴定机构对厂矿的资产、损失等进行评估鉴定,此时鉴定人出庭就会产生相关费用。

厂矿企业拆迁补偿标准不合理向法院起诉的费用有哪些?(0)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 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二)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关于本站: 法助手

海量律师平台已认证,专业律师精准解答您的问题,汇聚执业多年律师团队,办案经验丰富,极速问律师最快10秒响应!免费提交法律问题,律师在线回复,智能推荐擅长领域已认证律师为您服务。

提示:法律问题咨询具有特殊性,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热门文章

有法律疑问?咨询在线律师,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