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轨有了孩子需要从婚姻关系、亲子关系等多方面进行处理,包括考虑是否离婚、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等。
1. 婚姻关系层面
当一方因出轨有了孩子,这对原有的婚姻关系会造成巨大冲击。未出轨方可能会选择继续维持婚姻,此时双方需要坦诚沟通,共同面对这一复杂局面,尝试修复感情裂痕。但在实际中,很多情况下未出轨方会选择离婚。若选择协议离婚,双方需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如果婚内有子女)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后,再领取离婚证。若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未出轨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出轨有孩子的情况可以作为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重要证据,未出轨方还可以要求在财产分割时适当多分,并且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2. 亲子关系层面
对于出轨所生的孩子,生物学上的父母对其负有法定的抚养义务。首先要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可以按照协商结果确定抚养权。若协商不成,则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会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保障孩子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孩子的年龄、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因素。一般来说,两周岁以下的孩子通常会判给母亲抚养,两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 其他方面
在处理过程中,还可能涉及到户口登记等问题。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在办理户口登记时,需要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对于因出轨有孩子引发的一些其他纠纷,如名誉权纠纷等,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