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骑车被撞车主跑了应立即采取报警、救助孩子等措施,后续配合警方调查,追究肇事方责任并要求赔偿。
1. 及时报警:在孩子骑车被撞且车主逃逸的情况下,第一时间拨打122报警电话。向交警清晰准确地描述事故发生的时间、具体地点,尽可能提供肇事车辆的相关信息,如车辆颜色、车型、车牌号码的部分数字或字母、车身有无明显标志等,以及肇事司机的外貌特征、穿着打扮等。这些信息对于警方快速锁定肇事车辆和司机至关重要。
2. 救助孩子:查看孩子的受伤情况,如果孩子受伤较轻,可以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将孩子转移到安全地带;若孩子受伤严重,不要随意搬动,应马上拨打120急救电话,等待专业医护人员的救援。在等待过程中,可以对孩子进行必要的安抚。
3. 保护现场:尽量保持事故现场的原状,不要随意移动车辆和其他物品。如果现场有目击证人,及时留下他们的联系方式,以便后续警方调查时能提供相关线索。同时,可以用手机拍摄现场照片或视频,记录事故现场的状况,包括车辆的位置、碰撞痕迹、刹车痕迹等,这些资料在后续处理事故中可能会起到重要作用。
4. 配合警方调查:积极配合警方的工作,按照警方的要求提供相关信息和证据。随时关注警方的调查进展,及时与警方沟通。如果警方需要孩子或监护人做进一步的询问或笔录,应予以积极配合。
5. 追究责任与索赔:一旦警方抓获肇事逃逸者,根据事故责任认定,要求肇事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孩子因事故受伤产生了医疗费用、误工费(如果孩子有工作)、护理费等损失,可以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要求肇事方进行赔偿。如果双方无法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第九十九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