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损坏他人财物调解不成,一般会根据财物损失的价值等情况进行不同处理,较轻的可能会被给予治安处罚,损失较大、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受损方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1. 治安处罚程序:如果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的行为情节较轻,尚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会对违法行为人进行治安处罚。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会依据调查的事实,对行为人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如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例如,行为人因琐事故意损坏他人价值较小的物品,经调解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公安机关可根据具体情况,对行为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2. 刑事诉讼程序:当故意损坏他人财物达到一定数额标准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时,就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等情形,公安机关会作为刑事案件立案侦查。一旦立案,案件将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经过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阶段。如果法院最终认定行为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会根据犯罪情节判处相应的刑罚,可能是拘役、有期徒刑等。比如,行为人多次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累计损失超过五千元,此时就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3. 民事诉讼程序:无论是否对行为人进行治安处罚或者刑事处罚,财物受损方都有权通过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赔偿因财物损坏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包括财物的直接损失以及因财物损坏而产生的其他合理费用。在诉讼过程中,受损方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财物的价值、损坏情况以及与侵权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等。例如,受损方可以提供购买财物的发票、财物损坏前后的照片、维修费用清单等证据。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