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拖欠工资可通过与单位协商、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起诉等方式要回。
1. 与单位协商:这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相对较为温和。劳动者可以先尝试与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者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了解拖欠工资的原因。如果是因为单位资金周转暂时困难,双方可以协商确定一个合理的支付时间。在协商过程中,劳动者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以备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
2. 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如果协商无果,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于拖欠工资的行为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投诉时,劳动者需要提供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拖欠事实的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劳动行政部门在接到投诉后,会依法展开调查,这通常是一种较为有效的方式,能够借助行政力量促使单位解决问题。
3. 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一种准司法程序。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申请仲裁时,需要提交仲裁申请书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在仲裁过程中,双方都有机会陈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仲裁委员会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裁决。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单位不履行仲裁裁决,劳动者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 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会根据劳动者提供的证据和事实进行审查,如果符合条件,会向用人单位发出支付令。用人单位在收到支付令后的十五日内不提出书面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劳动者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5. 起诉:如果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劳动者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按照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作出最终的判决。在诉讼过程中,劳动者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