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虽未对家暴作出定义,但结合《反家庭暴力法》,家暴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1. 家暴的主体范围:《民法典》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在家暴认定方面,主体主要是家庭成员,根据《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如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该法还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这意味着同居关系等类似情况也可适用家暴相关规定。
2. 家暴的行为表现形式:一是身体暴力,这是较为常见的家暴形式,如殴打、捆绑、残害等行为,这些行为会对受害者的身体造成直接的伤害,可能导致身体疼痛、受伤甚至残疾。二是精神暴力,包括经常性谩骂、恐吓、侮辱、诽谤等,虽然不会直接对身体造成伤害,但会对受害者的心理和精神健康产生严重影响,导致受害者出现焦虑、抑郁、自卑等心理问题。三是性暴力,是指在违背对方意愿的情况下,以暴力手段强迫进行性行为或其他性侵犯行为,严重侵犯了受害者的性自主权和人格尊严。四是经济控制,通过控制家庭财产、限制受害者的经济来源等方式,使受害者在经济上依赖施暴者,从而达到控制受害者的目的,限制了受害者的生活自由和发展机会。
3. 家暴的行为特征:家暴通常具有持续性和经常性的特点。偶尔发生的争吵、推搡等行为一般不被认定为家暴,只有当暴力行为呈现出一定的规律性、反复性,对受害者的身心造成持续的伤害时,才符合家暴的认定标准。同时,家暴行为往往具有隐蔽性,通常发生在家庭内部,外人难以察觉,这也导致很多家暴受害者难以得到及时的帮助和保护。
4. 家暴的危害后果:从受害者角度看,家暴会对其身体和精神造成双重伤害,影响其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甚至可能导致受害者失去生命。从家庭角度看,家暴破坏了家庭的和谐与稳定,影响子女的健康成长,可能导致家庭破裂。从社会角度看,家暴是一种违法行为,严重违反了社会的公序良俗和法律规定,影响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三款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七条 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