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车事故认定书通常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拿到:
1. 直接向处理事故的交通管理部门索要。在事故处理完毕后,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现场勘查、调查等情况制作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可以前往相关部门,按照规定的流程申请领取。
2. 等待交通管理部门的通知。有时,交通管理部门会主动通知当事人前往领取事故认定书。在此过程中,当事人需要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接收通知。
3. 如果无法亲自前往领取,可委托他人代领。但需要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以及代领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4. 在线获取。部分地区的交通管理部门可能提供了在线查询和获取事故认定书的服务。当事人可以通过相关的官方网站或政务服务平台,按照指引进行操作。
需要注意的是,在领取事故认定书时,应当认真核对其中的内容,包括事故的时间、地点、当事人信息、事故经过、责任认定等。如果对认定书的内容有异议,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复核申请,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