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闯红灯和超速的小车相撞,责任的划分不能简单地依据闯红灯和超速来判定,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
1. 事故责任的判定并非仅仅取决于摩托车闯红灯和小车超速这两个行为。还需要考虑事故发生时的具体路况、交通信号的设置和清晰度、双方的视线情况、车辆的制动性能等诸多因素。
2. 如果摩托车闯红灯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那么摩托车可能需要承担较大的责任。因为闯红灯是严重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极大地增加了发生事故的风险。
3. 小车超速也属于违法行为,会降低车辆的操控性和制动能力,增加事故的严重程度。如果小车超速是导致事故无法避免或者加重了事故后果的重要因素,那么小车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4.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比如道路的设计存在缺陷,交通标识不清,或者有其他外部因素干扰了双方的正常驾驶,这些也可能会影响责任的划分。
5. 最终的责任划分需要由交通管理部门根据现场勘查、证人证言、监控录像等多方面的证据,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来进行综合判定。
总之,无论是摩托车还是小车,都应当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保障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任何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都可能导致不可挽回的后果。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