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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迁房和普通房有哪些区别?

“回迁房和普通房有哪些区别”问题不少网友在咨询,下面法助手小编整理了一些法律知识与大家参考,另外回迁房与商品房有哪些区别可能也一知半解,接下来随着步伐一起来进一步了解一番吧。

回迁房和普通房有哪些区别

回迁房的概念源于拆迁,这是中国特殊的拆迁政策的产物。拆迁安置过程中,采取货币补偿的方式,拆迁户用补偿款购买商品房与普通人购买商品房没有任何区别,都是花钱买房,购房者的身份是相同的。采取的是回迁的方式补偿,拆迁房不是商品房,不能当作商品房出售,二者之间存在一些区别:

1、在房价款方面,商品房与拆迁房有区别,商品房可立即上市,且在银行做抵押进行贷款。而回迁房享受国家政策的优惠,不含土地转让金,价格相对低廉且有小产权之说,故不享有商品房的上述权能。拆迁人以回迁房补偿被拆迁人的,补偿房屋由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参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核定价格,并按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管理。

2、商品房和回迁房买卖双方的关系不同,商品房的购买基础是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的价款在合同中进行约定。而拆迁安置房屋的购买基础是拆迁单位和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在协议中进行约定。

另外,拆迁的是商品房,回迁房自然应当是商品房。拆迁的是集体土地上的私房,或者是经济适用房,回迁房的性质一般不是商品房。购买回拆房一定要查清性质。经济适用房不得买卖;集体土地上的私房拆迁的回迁房,回迁房的所占土地性质,一般是划拨所得,没有交土地出让金,正式办理过户手续时,需交土地出让金。

回迁房就是拆迁安置房,商品房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回迁房和商品房的区别表现在以下几点:一、土地性质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土地性质不一样,安置房的土地是属于划拨土地,商品房的土地是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的。二、产权区别商品房的产权是完整的,但是安置房的产权不一定完整,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安置房就不是完全产权,仅具有完全的房屋权。而商品房是完全产权,即完全的房屋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三、交易限制商品房买卖双方确定交易意向之后就可以办理房产过户的手续了,但是安置房不一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四、享受的权利商品房是完整的产权,享有该房屋的所属权包括占有、使用、处分的权利。业主可以将此房屋依法转让、出租、抵押、赠与以及继承等。

回迁房与商品房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1、两种类型的房屋价格不相同

回迁房一般是没有完整产权或者只有回迁合同的,它一般是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进行建造及售卖,因此拆迁户在此基础上可以享受到了极大的政策优惠,房屋的价格很便宜;而商品房的价格一般会受到市场影响较大,相比回迁房其的价格相比较高,且与地段也有关系。

2、回迁房和商品房的买卖关系不相同

商品房是以购房者和开发商共同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交易基础的,一般房屋实际价格会在买卖合同中进行约定;而回迁房的购买基础则是拆迁部门和被拆迁人所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一般是在协议中进行约定。

回迁房和村证房的区别有哪些

搬迁房和村证房的区别在于:

1、类型不同。村证房是小产权房,集体建设用地上的村证房只能在村民之间买卖;搬迁房屋是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建造的。为了安置村民,可以由开发商或政府主导;

2、土地性质不同,搬迁房屋可自由买卖。如果集体土地房屋需要由村民出售,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则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确认其他合同无效。是否受法律保护不同。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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