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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需要回到登记机关吗?离婚后再婚登记需要离婚证吗

“离婚需要回到登记机关吗”问题不少人都比较关注,另外“离婚后再婚登记需要离婚证吗”问题想必也会感兴趣,下面法助手小编整理了一些法律知识可供参考,想要了解相关法律问题一起来往下看看吧。

离婚需要回到登记机关吗

1.不一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3.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要到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夫妻双方离婚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离婚不一定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后再婚登记需要离婚证吗

对于离婚后再婚登记时是否需要离婚证,我国现行法律未做出明确规定。同时,各地存在不同的规定,具体分为以下情况:

1、在大部分地区,如果再婚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原系夫妻关系,通过民政局登记离婚后想复婚的,再次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会收回双方的离婚证,再发给结婚证。如果上一段婚姻是通过法院起诉离婚的,即当事人没有离婚证的,则须携带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作为离婚凭证;

2、同时,也有一些地区不要求当事人在再婚登记时,提供离婚凭证。

离婚需要回登记地吗

离婚的办理一般是不需要回登记地的。在离婚中,如果是协议离婚,那么到双方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都可以,但如果协商不成,诉讼离婚只能到被告住所地,若被告实际住所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且在外地实际生活居住一年以上的,可以在该外地起诉。因此不管是诉讼离婚还是协议离婚,那么一般都不需要回到登记地进行办理,这也是方便原则的体现。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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