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继承所需流程及材料有哪些”问题不少人都比较关注,另外“注册子公司流程及所需资料”问题想必也会感兴趣,下面法助手小编整理了一些法律知识可供参考,想要了解相关法律问题一起来往下看看吧。
房屋继承所需流程及材料有哪些
流程:1.要到相关部门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并提交相应的材料;
3.提交房地产登记申请书等材料,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4.办理完后,交纳相应的税费。
材料:
1.继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房子继承所需流程及材料是:1、流程:先进行继承公证,具体办理机构是房屋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公证完毕后再去办理房屋过户手续;2、材料: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的身份信息和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等各种材料。
注册子公司流程及所需资料
注册子公司流程及所需资料如下: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子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公司章程加盖公司公章;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5、子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6、将上述资料交给工商行政部门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虽然子公司受母公司的控制,但在法律上,子公司仍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企业。子公司有自己的名称和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其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独立,对各自的债务各自负责,互不连带。
房屋继承所需材料有哪些?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供以下材料;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被继承人所立遗嘱(需要说明的是,提供的遗嘱最好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难以被采纳);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则不需要提供遗嘱,只需要提供上述的其他材料即可。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