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过户的二手房买卖合同的解除是可以解除的,但必须由双方协商进行认定,并在达成一致意见后解决,如果强行解除合同的,则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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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过户的二手房买卖合同的解除可以吗?
可以解除合同,关键在于对方是否同意解除。如果对方不同意解除合同,又没有其他可以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据,这份合同就无法解除了。《合同法》第九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手房贷款限制有哪些
一般来说,有这几方面限制:
(一)已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或立即可以取得房地产权证并入住的商品房;
(二)房龄:不超过20年的普通住房和不超过15年的其他房产;
(三)贷款成数:普通住房最高8成,而其他房产最高6成;
(四)贷款期限:普通住房的房产已使用年限与贷款年限之和最长不超过30 年,其他房产的已使用年限与贷款年限之和最长不超过20年(且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
(五)贷款期限与借款人实际年龄之和不得超过6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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