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嫌疑人拒绝辩护的情形有哪些,嫌疑人具有的法律权利有哪些?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嫌疑人拒绝辩护的情形有哪些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
法律根据是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可以拒绝辩护人继续为其辩护也可以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
辩护权的主体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辩护权从根本上讲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辩护人的辩护权派生于辩护权的主体。
所以刑事诉讼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拒绝辩护权没有作出理由限制。
一经提出就应当生效。
2、被告人拒绝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辩护坚持自己行使辩护权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被告人拒绝指派的律师为其辩护的人民法院应当查明原因。
理由正当的应当准许但被告人须另行委托辩护人;
如果被告人未另行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内书面通知法律援助机构另行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量刑标准
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执行,即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数额较大”;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数额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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