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的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期限是15天,如果出租人决定卖房子,应该在合理期限内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虽然享有优先购买权,可是,承租人如果在收到通知以后的15天之内没有任何表示,就不再具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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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优先购买期限是多久?
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期限是15天,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六条【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根据规定什么是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定义】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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