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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计件工资不给加班费合法吗(计件工资加班应该给加班费吗)

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劳动者加班费用需要按照不低于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倍来进行计算,加班费用。也就是说只要是全日制劳动者进行加班的话都是有加班费用的,日常加班一般是按照1.5倍的薪资来进行计算。

计件工资制加班费规定是什么

1、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支付其工资。

2、“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按标准工作制度计发工资待遇的,是计时工资制度。实行计时工资制度的用人单位,在标准工时以外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支付加班工资。

3、《劳动法》规定:“对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36条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因此企业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劳动者劳动定额和工资报酬应当根据标准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即计件工资是以标准工时制度为计算基础。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第3款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支付其工资。

机关单位双休日加班工资怎么算的?

双休日加班工资一般是双倍。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相应的标准支付加班费。如果是法定节假日加班的,需要支付三倍工资,休息日加班的,支付双倍工资,下班之后加班的,支付1.5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对加班工资基数有明确约定的,按约定的标准确定。但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从重情节和加重情节有什么区别?

(一)处罚力度不同

1、从重:指在法定处罚种类和幅度内对行为人适用较重种类或者较高幅度的处罚。

2、加重:在《刑法》规定的法定刑的限度内判处较重的刑罚。

(二)处罚规定不同

1、从重:表明应受处罚的行为是严重的,只有对行为人处较重的处罚,通过加重行为人的责任,才能保持行政处罚与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相适应。

2、加重:对有期徒刑、拘役、管制采取限制加重原则。有期数罪并罚可以超过15年,判15-20年,拘役可以超过6个月,判6个月到1年,管制可以超过2年,最高判到3年。

(三)处罚适用范围不同

1、从重:从重处罚必须是在法定刑范围内从事。如果超出了法定刑范围,则是“加重”,而不是“从重”。

2、加重:是在法定刑以上适用刑罚。须有法定加重情节,并只限于主刑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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